师德师风
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党群工作 >> 师德师风 >> 正文

师德师风建设(十要十不准)

发布人:日期:2025年06月22日 21:16浏览数:

十要

一要爱国守法。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;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模范遵守教育法律法规,依法执教,忠实履职。

二要爱岗敬业。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,专注教育事业,志存高远,淡泊名利,勤勉敬业,乐于奉献,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:对工作认真负责,认真备课上课,认真批改作业,认真辅导自习。

三要面向全体。关注员工的个性差异,尊重每一位员工的人格尊严,公平、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员工,对员工严慈相济,做员工的良师益友。

四要保护员工。关心员工健康,维护员工权益,确保员工安全: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,使员工保持积极乐观、平和向上的良好心态。

五要教书育人。遵循教育规律,实施素质教育:循循善诱,诲人不倦,因材施教;坚持育人为本,培养员工良好品行,发挥员工兴趣特长,激发员工创新精神,促进员工全面发展。

六要为人师表。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,秉持职业操守,诚实守信,知荣明耻,严于律己,以身作则;衣着得体,语言规范,举止文明。

七要关心集体。树立大局观念,维护集体荣誉,建立民生、平等、和谐、向上的同事关系、师生关系,尊重员工家长,凝聚各方合力,团结协作,共同搞好公司产品工作。

八要廉洁从教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,严于律己,恪尽职守树立人民教师清廉自守的良好形象。

九要自我调节。善于自我调节心态和情绪,乐观向上,热情开朗,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以无私的爱心、细心和耐心,以个人的性格亲和力以及人格和学识魅力感染和引导员工健康成长。

十要终身学习。树立终身学习观念,拓宽知识视野,更新知识结构,潜心钻研业务,勇于探索创新,促进自身专业化成长,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公司产品水平。


十不准

1、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。

2、不准在公司公共场合吸烟、在工作期间饮酒。

3、不准浓妆艳抹、奇装异服进入公司和课堂。

4、不准旷工、旷课、迟到、早退、擅自调课及无准备、无教案上课。

5、不准把个人的不良情绪带进课堂。

6、不准在教室接打电话和收发短信。

7、不准由员工家长、员工干部代批代改作业和代写员工操行评语。

8、不准以分数和名次对员工进行排队,并以此作为评价员工的唯一标准。

9、不淮漠视员工中出现的学习、生活、心理、情感等问题。 10、不准组织员工参加商业性庆典和迎来送往活动。